这是我第一次写作,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写作。
当初写这本小说,算是给自己完成一小半当初设下的理想——成为一个名气很大,文笔很好的作家。
现在看来,我没有名气,直到晚结,每天也只有不到五人看我的书。
我文笔不好,所以几乎没人看我的书。
所幸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作家,虽然是一个网文作家,一个扑街作家。
当然,我也明白这是一种自我安慰,或者说是自我美化。
我亲手写的东西,怎么会不知道它好不好看呢?
的确是不好看呐,但我还是愿意坚持写下去,完成了当时立下的至少写一百万字才完成的目标。
说实话,与刚开始的激情和热血不同,现在的我有些麻木了。
因为写这本书的收益跟我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完全不成正比,一百万的书,写了9个月,到目前为止我挣了2123.6元。
所幸我有份工作,不至于饿死,这也是我能为爱发电的原因。
我很喜欢玩原神,所以才会写原神同人小说。
这本书算是我写给原神的一封情书,虽然这个游戏环境没有以前那么好,但我还是感激当初那段失忆的岁月里,它给我带来了无忧的欢乐。
其实,从写到三十万字起,我就想放弃,然后断更了。
因为我写得不好,所以成绩不好,导致读者流失严重,从一开始的上百人到现在只有寥寥两三人。
我为此常常挣扎,在深夜里说服自己不再码字,不再做这种令我感到痛苦的事情。
然而第二天下班后,我还是会端坐在电脑面前,开始码字。
因为我发现每天都有人催更,虽然只是一两个人。
既然有人愿意看我写的故事,那为何不把这个故事完整写出来呢?
我就是这样劝说自己的。
于是乎,我坚持到现在,终于将这本书完结。
所以我现在颇多感慨,有很多话想要说,但又不想因此破坏了大家的心情,因为都是一些废话。
斟酌了一番,我还是决定说一下我当初会成为作家的理想。
那是一个在初中明媚的下午,下课后我躺在座椅上,享受这片刻宁静美好的时光。
忽然,我的语文书掉了下来,等我拾起的时候发现,翻开的书页上是一篇课文——弗罗斯特所写的《未选择的路》。
书中说,主人公在行走的时候,在进入树林的路口碰见分出的两条路。
由于“我”不能同时去涉足,便在那路口久久伫立。
最终“我”选了其中一条路,它荒草萋萋,十分幽寂,显得更诱人,更美丽,虽然在这条小路上,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。
“我”深深明白选了这条路,另一条路就很难返回重走了,因为这是人生的选择。
当时,我就觉得作家好厉害!好牛逼!仅仅用三言两语就能告诉大家一个道理:
人在某个固定的时间段,只能选择某一条固定的道路,因为时间不等人。
哪怕你后来某个时刻再选择另一条道路,但时过境迁,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少年游。
人生如棋,落子无悔。
自那起,我就时不时在幻想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,这样可以给读者解开人生迷惑,说一些合乎三观的道理,讲一些趣事乐言,让大家的生活里添几分美好。
这就是我想成为作家的理由。
很显然,亲爱的读者,当你们读到这里发现我还是未能达到这地步。
这是应该的,因为我还不够努力。
好啦,说到这里该停笔了。
感谢陪伴到现在的读者,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名字,但我要确确切切告诉你们,要不是你们点的催更,估计我早放弃了。
谢谢你们。谢谢你们!
亲爱的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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